【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学位招生简章
湖北民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3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16人,其中教授134人。有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50余人。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会计、艺术11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民族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生物资源与营养健康、数学科学与信息技术3个湖北省“十四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群。
招生专业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2、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学位申请条件
(一)学位课程要求
1、学员学习期问不脱产,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修读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并达到规定学分,颁发课程结业证书;
2、学员学习期问,完成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学习期内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和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要求
学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撰写: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2、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学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撰写,若学位论文符合要求且通过审查,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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