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学位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 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蓝底)。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可采取随在校研究生授课或单独开课等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学科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2-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国家统考和学校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等辩并经湖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等时间,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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