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学位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材料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30个。
01
报名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二)条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02
招生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美术学、土木工程、公共管理
03
课程考核
1.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
2. 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04
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 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 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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