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长安大学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壮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际,兴盛于高等教育强国大势之中,与共和国同向同行七十余载。自1951年起,学校前身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1956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7年成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三校合并,组建长安大学,掀开学校跨越式发展新篇章。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2011年入选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正式成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
2.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⑶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
1.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及论文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论文及单位推荐信各1份,一寸蓝底照片2张;
2.经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学习形式及年限
1.授课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为周六或周日上课,寒暑假正常休息。
2.同等学力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研修学习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对接专业学院,两个阶段加起来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3.同等学力学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且修完第一阶段研修课程并合格后,方能进入同等学力班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4.授位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
报名地点及咨询方式
1.报名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75号,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四楼402室。
2.咨询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9-6263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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